在今年春节前有福州购房人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投诉商品房违规销售问题。诉求人表示其听信销售人员吹捧于2021年6月7日交20万认购了福州“世茂帝封江”项目H地块7栋的一套单元房,但事后发现该楼盘存在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 诉求人反映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为达成交易,违规向购房者提供抵押贷等购房方案,签订认购合同并非其本人签字,且开发商单方制作格式合同加重购房人责任。诉求人称其今年67岁,根本做不到抵押贷款,但销售人员向其口头承诺没有问题,交完定金第二天去银行办理时才得知抵押贷款不得用于购房款。 目前诉求业主要求退还定金并投诉到住建部门,表示其已前前后后去楼盘不下20次,恳请政府整治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挽回他的损失。 对于上述投诉,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1月25日在线答复: 经了解,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缴交购房定金,您描述的开发商销售中口头承诺办理抵押贷问题,开发商表示未就上述问题进行承诺,贷款应咨询银行机构。由于您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故无法查实。 关于您诉求的退还定金问题,由于双方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形成民事买卖合同关系,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多次进行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根据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点评: 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很多购房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决定是你做的,钱是你付的,合同是你签的,房子是你要买的,后果自然由你自己承担。 以前曾发生过八十多岁老人被骗去福州永泰葛岭买房的事情,但显然67岁的人头脑还十分清醒,应当在作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付出如此巨额的款项之前自己去问清查明,而不是别人说什么你都听。没有白纸黑字口说无凭,到头来你根本无法证明人家有口头承诺过什么事情。 其实很多事情只需要回归常识就能看清,回归常识也是我一再强调的思考问题最简单的途径。然而很多人就是连常识都没有,那么有什么结果也都无需感到意外。不过得说一般情况下定金也就是五万十万,损失20万确实有点疼,但全部放弃也不会严重影响接下来的人生,相比于把房子买下来,这一点学费交得很值得。 来源:网易网 |